
根据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县平安办、县文明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公职人员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县公职人员不文明出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暗访,发现部分公职人员存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现象,现予以通报。
8月12日08:53,汉寿县自来水公司的陈宣宇在银水路因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处。
责编:傅莹莹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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